硕士研究生教育
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
  1. 作者: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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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

(专业代码:081400

 

一、培养目标

市政工程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具有科研工作能力和创新素质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在高等学校、科研部门及经济建设单位从事市政工程专业及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规划、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本专业对研究生的基本要求是身心健康;掌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具有社会主义的理想与道德、集体主义与爱国主义精神,团结、勤奋、严谨、求实、善于合作的高尚品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热爱科学事业,具备勇于创新和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能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分析方法和实验技术,具备解决科学研究或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掌握一门外语并熟练阅读专业文献、撰写论文摘要及一定的听、说能力。

二、研究方向

1. 水资源利用与水安全保障

主要包括饮用水处理技术、饮用水水源保护与修复、城市污水再生与利用、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污染水体工程修复、水资源合理配置理论与方法、节水理论与技术、水安全保障技术、水处理设备的研制与开发等。

2.城市水务规划与管理

主要包括供水水源开发与利用、供水水源规划与管理、管网系统优化理论与技术、城市节水技术、城市水务系统与管理、排水管网水量水质变化规律、给排水系统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理研究。

3.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

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水处理厂污泥、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3年,在校学习时间可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1-1.5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成绩优秀者可提前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具体见表格附件)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非学位课程又分为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1学分。

1.学位课(必修课): 19 学分

1)公共学位课,8学分,其中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学分

英语(含口语)                         6学分

 2)专业学位课,11学分。专业学位课是研究生的主要学位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含实验课,以掌握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

学位课一律考试,75分及以上为及格。若成绩达不到75分,不允许进入论文工作。 

2.非学位课程:不低于12学分

3.补修课程

凡以同等学历或跨学科、跨专业(非市政工程、非给水排水或非环境工程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或硕士学位进修生,根据实际情况,由导师确定补修本专业本科课程2-3门,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五、必修环节及要求

硕士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总学分4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1学分)

硕士生必须调研、查阅不少于30篇的中外文献,了解本学科或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开题。

开题报告完成时间最迟为第4学期初,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2.中期考核(1学分)

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要对硕士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态度以及下一步打算等进行全面考查。通过者,准予申请论文答辩。

中期考核完成时间是第5学期,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3.教学实践(1学分)

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的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和检验研究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可以是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本科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辅导毕业设计等。研究生所在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的教学实践的内容和要求做出具体安排,指定专人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对完成情况写出评语,评定成绩。实践活动结束后,应填写《实践活动报告表》。凡在大专院校从事二年以上教学工作的或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可填写《硕士研究生免修实践环节申请表》向所在学院申请免修。

4.学术报告(1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和国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了解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前沿论题和发展动态,或选修研究型课程,围绕某一研究主题进行文献调研和论文报告。需参加4次院级以上学术报告会。

六、培养方式

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学科团队、行业专家联合指导等多样化的方式培养研究生。

七、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在学术型硕士生培养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硕士生至少要用一年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2.鼓励研究生选择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课题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学位论文必须有所创新。

八、发表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除完成学位论文外,在答辩之前还应达到规定的论文发表要求,必须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必须按照“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要求,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生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或经省、部级以上委托鉴定通过的一项科研成果,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可相当于发表1SCISCIESSCIA&HCI)检索论文;排名前2则可相当于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等同于1篇核心期刊论文。

发表论文的内容、专利、验收的科研成果或参编的专著、教材必须与学位论文题目相关或与所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相关。其他要求可参照《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执行。

最终解释权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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