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教育
《水利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型)
  1. 作者: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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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型)

专业代码:085214

 

一、培养目标

培养水利工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与应用等方面,并能适应水利工程实际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不但应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可以从事理论研究,而且应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能解决工程实践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奉献水利工程及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精神。

2.掌握水利工程基础理论,具有创业创新意识和水利工程技术应用、管理和研发的能力。

3.具备水利工程行业的基本执业能力。

4.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能够阅读外文专业文献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水文学及水资源

2.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3.河流健康与水环境治理

4.生态水利与节水灌溉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1.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5年。研究生如需延期毕业的,需本人申请,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处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5学年,延长期间的住宿及其它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如果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包括经批准的延长期)内,未能完成硕士生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1年的实践环节,实践环节由校内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具体见电子表格附件)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

1.学位课(必修课):18 学分

1)公共学位课:8学分

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学分

第一外国语(含口语课程):英语6学分

2)专业学位课:10学分

学位课一律考试,75分及以上为及格。若成绩达不到75分,不允许进入论文工作。

2.非学位课程:12-14学分

3.补修本科课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生需补修的2-3门本专业的本科生主干课程,补修的课程不计学分。

五、必修环节及要求

硕士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科学研究和学术研讨与报告四部分。必修环节的总学分为4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1学分)

在课程学习结束后,结合学位论文进行选题,具体做法参照《桂林理工大学关于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应中断培养。中断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发给研究生课程学习证明。

2.中期考核(1学分)

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应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或教研室提交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报告是对论文工作进行的阶段性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完成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以及所获得的结论,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所在学院,导师应对中期报告写出评语,评语包括对该生已有工作的评价,特别是计划完成情况,该生的表现,以及对后续工作的估计。

3)各学院或教研室应组织包括导师参加的工作小组对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进行评价。

4)对于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合格者,可继续按期进行其研究工作,完成学位论文后组织答辩;对于论文工作中期报告不合格者,工作小组应提出整改方向,并在半年后再次进行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再次检查仍不合格,可建议中断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由所在学院上报研究生处。

3.科学研究(1学分)

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和论文撰写,是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研究课题确定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拟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论文阶段的主要内容、要求、进行方式、完成期限和所需的经费及设备。在科学研究与论文工作期间,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广泛收集资料、阅读文献、进行调查研究,独立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研究报告,并在教研室和学院范围内公开报告。

4.学术活动(1学分)

学术研讨与报告应贯穿于专业型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应结合硕士生的专业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由导师、学科与相关领域专家、研究生共同参加,以专人报告、集中讨论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参加2次以上学术活动并作学术报告,由学院负责考核。学术活动及其考核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

六、培养方式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要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2.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由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各派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导师,并组成导师组。企事业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作为目标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3.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论文研究工作中,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与论文答辩等主要环节必须在校内完成。

七、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水利工程,可以是一个完整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专题,也可以是工程技术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研究生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水利工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位论文可将试验研究、规划设计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3.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水利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八、发表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除完成学位论文外,在答辩之前还应达到以下规定中任意一条:

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按照“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要求,至少在省部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2)研究生至少申请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1项。

最终解释权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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