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信息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1. 作者: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日期: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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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博士研究生

选拔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做好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2025年博士招生工作,根据桂林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51文件精神,结合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特制定本方案实施细则

一、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2.学院博士生分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生和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硕博连读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可招收定向、非定向博士生。定向博士生是指在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遴选成绩优秀且具有培养潜力的在学硕士生直接攻读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是指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提交申请材料,经初审和综合能力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拔出政治品德好、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学习成绩优考生攻读博士学位,学院专门成立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组织方式

1. 硕博连读

2025年硕博连读考核采取线下面试方式。具体面试安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下发相关通知。

2. “申请-考核”制

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考生的专业及学术成果进行资格审核对于获得试资格的考组织方式同“硕博连读”

二、实施细则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桂林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桂理工20251号)执行,详见研究生院博士招生专栏《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y.glut.edu.cn/info/1018/4208.htm

 招生录取

1.硕博连读招生方式录取基本程序:

1)个人申请。考生根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报学院审核。

考生将材料按招生简章中的罗列顺序整理后递交至学院办公室(萃华楼12409叶老师)进行资格审查(202537日前提交)。

2)学院考核选拔。学院制定硕博连读选拔细则和评价标准,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拟于3月20日(暂定)组织面试,采用材料审核评价、笔试、面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3)经批准同意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履行其他同期入学博士生所必须履行的报名手续和报到手续,经注册后享受博士生待遇。

2. 申请-考核招生方式录取基本程序:

(1)个人申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以同等学力身份只能报考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生。

考生将材料按招生简章中的罗列顺序整理后寄(送)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邮寄截止时间为20253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注明“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萃华楼412409室),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773-2536922

2)材料审核。学院依据制定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名单。

3)综合能力考核。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拟于3月20日(暂定)组织面试,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基本条件的考核,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实验操作以及笔试等考核方法,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由学院组织的两门硕士阶段课程考试,详见《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复核。

 (考核方式

1.硕博连读考核

(1)考核方式:综合面试

(2)面试要求:每人准备3分钟的中英文自我介绍做8分钟的PPT,阐述内容包括目前的研究内容、研究进展、研究成果和读博的研究思路或规划抽取并回答专业问题10分钟。

(3)考核内容及比例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计,其中专业知识占40%、外语水平占30%、综合素质占30%。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申请-考核制考核

考核方式“硕博连读考核”

本方案和实施细则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若上级部门及学校发布新的文件或通知,以最新文件或通知为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博士招生(https://yjsy.glut.edu.cn/xwgl/bszs.htm)的最新招生信息。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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