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院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规定,现对我院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
二、复试
1. 复试基本要求
工程硕士考试总成绩(GCT)不低于186分,分数相同情况下有学士学位者优先。
2. 复试人选
由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下发复试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3.复试实施
(1)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的收缴、专业基础课笔试及面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复试。
(2)复试方案
①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曾鸿鹄
成员:王璐、游少鸿、李艳红、代俊峰、郝文佳
②面试小组成员
A组:环境工程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李艳红
成员:廖雷、宋波、覃礼堂
秘书:叶丽丽
B组: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林 华
成员:张 军、李海翔、魏彩春
秘书:尹珍
③复试内容:
A、专业基础课考试:考试(百分制)
环境工程专业:参考书《环境工程概论》朱蓓丽(第三版),科学出版社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参考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李圭白,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B、综合面试: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④复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6年01月12日14:00—15:30
笔试时间:2016年01月12日15:30—17:30
⑤复试地点:
环境工程专业:屏风校区教十二楼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12栋307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屏风校区教十二楼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12栋305
(3) 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的收缴
所有参加复试及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复试考生每人复试费180元,学院代收后交研究生院。
资格审查
第一阶段考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登录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签上姓名及日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签上姓名及日期)交复试小组秘书,由复试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资格审查合格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材料汇总备查,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录取
1. 思想政治品德不符合招生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 拟录取考生面试及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均不能低于60分。
3. 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综合考生工作业绩、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拟定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招生就业科。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的规定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附件一:
工程硕士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