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的通知
  1. 作者:管理员
  2. 日期:2015-01-14
  3. 浏览:

各位考生:
我院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
二、复试
1. 复试基本要求
工程硕士考试总成绩(GCT)不低于192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2. 复试人选
由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下发复试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3.复试实施
(1)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的收缴、专业基础课笔试及面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复试。
(2)复试方案
①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曾鸿鹄
成员:卢英、朱义年、游少鸿、方荣杰、代俊峰
②面试小组成员
组长:黄亮亮
成员:廖雷、蒋金平、覃礼堂
秘书:叶丽丽

③复试内容:
专业基础课考试:考试(百分制),参考书《环境工程原理》胡洪营,高等教育出版社
综合面试: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④复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5年01月19日14:00—15:30
笔试时间:2015年01月19日15:30—17:30
⑤复试地点:
屏风校区教十二楼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12307
(3) 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的收缴
所有参加复试及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复试考生每人复试费180元,学院代收后交研究生院。
资格审查
第一阶段考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登录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签上姓名及日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签上姓名及日期)交复试小组秘书,由复试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资格审查合格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材料汇总备查,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科,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录取
1. 思想政治品德不符合招生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 拟录取考生专业基础课笔试 及面试成绩均不能低于60分。
3. 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综合考生工作业绩、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拟定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招生就业科。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的规定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
工程硕士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附件二:桂林理工大学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拟录取汇总表.doc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