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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江与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 作者:管理员
  2. 日期:20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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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桂林江与城”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桂林市叠彩区群众路东延长线以南,春江路以西,泗洲湾花园以北,永彩路以东。项目总用地面积86798.1m2,总建筑面积262677m2,计容建筑面积199780m2(其中住宅面积188733m2、商业7592m2、公建配套3455m2),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62897m2。项目分三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24栋构筑物,其中一期建设5栋11层的商住楼(自编号1#~6#,无带4编号,裙楼为商业),3栋11层的纯住宅楼(自编号7#~9#),1栋3层的幼儿园(自编号27#);二期建设3栋11层的商住楼(自编号11#、16#、18#,裙楼为商业),5栋11层的纯住宅楼(自编号10#~17#,不含11#和16#);三期建设5栋11层的商住楼(自编号21#、22#~26#,无带24编号,裙楼为商业),2栋11层的纯住宅楼(自编号19#~20#),项目设1层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半地下室设车库及风机房;地下一层设车库及风机房、水泵房、发电机房、变电室等设备用房。
商铺规划设置一般商业铺面和餐饮,规划未涉及菜市、娱乐等污染较大的行业进入。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等;营运期主要污染物是社会生活噪声、汽车尾气、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建设能够提升城市品味,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给人们提供高品质的居住条件。
三、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桂林江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078387328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西路46号
邮政编码:455000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5107733243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公众对“桂林江与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本报告简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面谈及邮寄获取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
(http://departs.glut.edu.cn/hjxy/index.asp)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将根据公众的意见对公示的内容中涉及的方面进行补充说明。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对“桂林江与城”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保护的综合评价,以及本工程中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和预期效果,主要事项如下:
(1)项目评价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项目评价区域的地表水环境状况;
(3)项目评价区域的声环境状况;
(4)项目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对本项目拟采取环境措施和资金投入的满意程度调查;
(6)对本项目是否会对区域经济发展及附近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进行评价;
(7)对本项目的整体可行性给出个人意见。

“桂林江与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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