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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实施细则
  1. 作者:环境学院
  2. 日期: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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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学院线上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线上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线上教学实施方案,特制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保障线上教学秩序运行平稳,督促线上教学管理不断规范,加强线上教学督教、督学、督服务、督管理,实现线上教学零教学事故

二、监控与督导对象

学院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全体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监控与督导内容

1.教学资料监控

教学资料监控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按要求上传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授课进度表、PPT课件、教学视频或音频等学习资源至课程群或教学平台。

2.教学过程监控

教学过程监控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提前告知学生上课内容和重点难点,教学内容是否与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相符,教学方式方法是否合理有效,学生是否认真学习,是否达到教学效果等。

3.毕业设计(论文)监控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监控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是否按进度进行,教师是否按时下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教师指导次数是否达到学校要求等。

四、监控与督导流程

1.授课前监控与督导

学院线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督导专家检查任课教师授课前软硬件设备准备情况和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包括任课教师是否提前准备好电脑及相应的平台软件、摄像头、麦克风等必备授课工具;是否创建好课程和班级群,并告知学生加入班级;是否向学生提供电子版教材或可替代教材的电子资源;是否提前将将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授课进度表、PPT课件、教学视频或音频、作业等线上教学必需的学习资源上传至课程群或所采用的线上教学平台等。

2.理论课程教学过程监控

包括督导评价和学生评价。

任课教师应将所授课程教学平台进入方式和课程群信息提交学院教学秘书,学院线上教学督导专家加入课程群,通过线上听课、查课和查阅教学文件等方式对教师线上教学的过程、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评价。任课教师应注意保留所有在线教学活动的电子记录,以便学院评估教学效果;授课教师必须开展线上教学效果的考核,作为课程考核成绩的组成部分,并保留考核记录。

任课教师教学过程中,应利用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至少开展一次线上教学学生评教问卷。

3.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监控与督导

包括指导过程检查和指导情况调查。学院线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督导专家分别通过“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对本科生与研究生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工作进度和成果进行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指导确保每周不少于一次,并保留所有远程指导活动的电子记录。

五、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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