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各分会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做好分会工作,特制定本职责。
2、各分工会在校工会和本单位党政领导下,围绕学校和学校工会中心工作,服务于本单位教职工。
3、各分工会领导与分会委员要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委员之间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二、分工会主席职责
1、分工会主席对本单位的工会工作负全部责任,领导本分会委员的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及校党委的决议和工作要求,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工作,根据教职工群众的意愿,制定工会工作计划,独立地决定自己的工作,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
3、组织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结合形势任务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对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为实现"科教兴国",为把学校建成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以及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贡献力量。
4、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的教育改革、管理改革和民主管理,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与主人翁意识。
5、协助筹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
6、组织开展有特色、有新意、适宜本单位教职工需求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7、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校行政领导进行磋商研究解决。
三、分工会干事职责
1、对工会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负责分工会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抓好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2、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各类竞赛等活动,开展并做好优秀教师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发动教职工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
3、做好教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工作,协助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在解决教职工日常福利和女职工的特殊要求,尤其是解决青年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等方面诚心诚意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
4、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向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教职工健康和安全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5、发挥各类协会等团体的活动积极性,广泛开展各种体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为教学、科研服务。
6、积极配合上级工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及时上传下达,保证信息通畅,尽全力为教职工办实事,以减轻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7、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8、搞好计划生育宣传,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2022年06月